桂林医学院生物医药产业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立由学校、合作企业等多方代表组成的理事会,负责对产业学院办学过程中有关专业设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校企合作特色课程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专兼职教师选派、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监督和协调。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人,理事若干人。每一届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产业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