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学校各类历史记录收集及时完整,更好地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凡在2021年工作中直接产生的,能反映学校工作面貌且具有查考作用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材料),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匾、锦旗、奖杯、证书等,以及校外单位、人士捐赠给学校有重要意义的捐赠品,如名人题词、书画等实物均应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各部门各类档案具体归档范围见附件1。其他未具体列出归档范围的部门,应根据学校存史留档的原则及工作查考需要,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归档保存。
二、归档时间
(一)党群类、行政类、科研类、基建类、出版类、外事类、财会类文件材料于2022年4月22日前立卷归档。
(二)宣传部负责照片材料、视频材料的归档。
1、照片材料要求以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的形式同时归档保存,并附有全年照片总目录。具体要求如下:
①首先按照片内容拍摄的先后顺序编号;
②一组照片须编写总说明,以横排书写在第一张的正上方;每一单张照片均须编写分说明,排在照片的正下方或左侧。照片说明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于2022年6月22日前立卷归档。
2、视频材料的归档。要求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归档保存,附有视频目录及每个视频标注有摄像的对象、中心内容、摄制时间、地点、摄制人姓名、容量等。每个视频要求标出视频的起始标志和结束标志,视频时长。于2022年4月22日前立卷归档。
(三)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于2022年6月22日前负责收集齐全有关毕业班的毕业照并立卷归档。
(四)教学类文件材料于2021年9月22日前立卷归档。
(五)科研课题、设备招标合同等材料完成一项归档一项。
(六)基建类档案归档要求
(1)基建类档案的归档严格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执行。
(2)基建类档案的形成积累工作由基建处负责,基建处负责工程项目的同志要随时跟踪检查项目施工方和监理方,保证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施工方和监理方应归档项目工程档案不少于两套,一套存桂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一套移交我校综合档案室编号、上架入库。为了保证基建档案能顺利移交,建议基建处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如不移交档案到综合档案室就不能工程结算等。
注:经OA办公系统办理并已完成办理流程的文件(即OA系统“已办流程”里的文件)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统一归档,2020年文件材料归档需交纸质版和光盘,纸质版目录和电子版目录;OA系统里没有完成办理流程的文件(即OA系统“在办流程”里的文件),请尽快完成流程归档;没有经过OA系统办理的文件由拟稿部门自行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归档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归档工作,档案归档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应大力支持并督促部门兼职档案员按时按质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学校整体归档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请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认真对照附件1各类档案具体归档范围,收集、整理本部门需归档的档案材料,按时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归档前须填写好归档移交目录表(一式两份),以作为移交凭证,一份由归档单位留存备查,一份交学校综合档案室。归档移交目录表见附件2。
(三)要求以电子文档形式归档的照片、视频、OA文件等材料,必须使用档案级光盘刻录归档保存,一式两份。
其他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综合档案室,联系电话:5895191。学校综合档案室办公地点:临桂校区明德楼420、421室。随时欢迎咨询档案工作事宜。
桂林医学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