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干部监督科、组织员管理办公室和党校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学院组织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负责全校党组织的设置、改选以及支部正、副书记候选人的考核工作。
三、根据新时期发展党员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的培训、政审及各种材料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办理校内各支部(附院各支部除外)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五、负责对校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出国人员党籍保留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根据上级的要求,具体负责全校民主评议党员,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八、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党内各种数据报表等工作。
九、根据新时期的要求,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以及科级以上干部的考核工作。
十、负责对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及检查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对更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审查、报批及干部的政审工作。
十二、做好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科工作职责
一、按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党校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指导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材料的审察工作。
四、负责党内各种统计工作和政审工作,接转党组织关系;
五、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负责党员的评优、推荐工作。
七、负责部内与组织工作相关的文秘工作。
八、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科工作职责
一、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做好各级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用工作;积极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二、配合党校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三、配合纪委做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五、接待、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六、协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做好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配合纪委、监察室,对违纪党员、干部提出处理意见。
八、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为党委任免干部提供参考。
九、负责干部工作相关的文秘工作。
十、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干部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学校有关干部监督工作规章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办理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三、负责与上级干部监督机构的沟通联系,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五项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清理、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数据采集、填报和汇总上报,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核实等工作。
五、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员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党委领导下,协助组织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党的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协助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党校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工作;
四、协助抓好党内思想教育工作;
五、开展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
六、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并实施党校教学计划;
二、负责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校党员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四、做好学校处级、科级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员培训工作;
五、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
六、负责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各类专题学习教育;
七、负责组织部(党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八、做好组织部(党校)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九、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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