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做好2023年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全过程,并处理考核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二、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组织员。
三、考核内容、方法、步骤
(一)个人撰写述职报告。专职组织员对照本人岗位工作职责,将履行职责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二)公示述职报告。各二级党委在本单位内部对专职组织员的述职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测评会议。专职组织员不做现场述职,与会人员结合书面述职和平时表现对专职组织员进行测评打分,测评由中层干部测评和部门职工测评两部分组成。
学校按以下类别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对专职组织员进行测评:
1.各二级党委(直属附属医院党委除外)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对专职组织员进行测评。
2.机关党委结合实际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代表对专职组织员进行测评。
3.直属附属医院一级、二级专职组织员与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同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三级、四级专职组织员由各直属附属医院自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给学校组织部。
(四)测评结果汇总审核。测评工作结束后,组织部对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各二级党委。各二级党委根据组织部反馈情况提出本单位专职组织员考核等次建议。
四、日程安排
(一)2024年1月8日至1月16日,在二级党委内部公示组织员述职报告。
(二)2024年1月8日至1月16日,各二级党委分别召开测评会议,对专职组织员进行测评。
五、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委按照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提前1天将测评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情况告知校党委组织部。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各级干部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要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规范程序进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考核中的来信、来电、来访,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学校党委。
组织部电话:0773-5893619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3-5895235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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