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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作者: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     来源: 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    编辑:潘艳红

校直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8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教育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2022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牵头统筹组织,院办、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基建处、信息中心、体育部、图书馆、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保卫处、药学院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选派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请相关部门按照《附件1: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分工,根据工作进度要求填报相应数据。

三、工作进度安排

928-1022日:各部门根据《附件1: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任务分解表》任务分工填报数据,由某一部门单独负责的表单或由多个部门负责但填报行列互不冲突、相对独立的表单,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会给部门设置填报账户,请填报人员自行上系统填报数据(网络填报系统网址: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 https://www.tjxt.moe.edu.cn:8000/#/),有填报任务但未设置填报账号的请在下发模板内填报数据,由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负责汇总填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1022日前上交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要求加盖部门公章,由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

1023-10月27日: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对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汇总,并将需要修改的数据返回各部门修改。

10月28-29日: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再次对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整理、汇总,上报学校领导及相关会议审定;

10月30日:提交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数据证明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数据直接关系到我校更名大学“十四五”规划各项重要指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确、按时完成数据填报任务。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部门主要领导应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提交的数据材料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各单位各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三)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应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附件2)及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3),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教育事业统计业务培训会议,确保按上级统一标准采集填报数据。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禁工作推诿。

请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国际教育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药学院等12个部门/学院于9月30日中午12:00前将填报账户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邮箱ghc@glmc.edu.cn

)数据填报工作中要注意各项数据的采集质量,加强核查,保证采集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填报的数据要注意和上一年的数据相衔接,如有数据增减超过20%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为方便联系与咨询,请各部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工作人员加入QQ工作群237069376。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潘艳红 18178366276、8993202。

附件:

1.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任务分解表(含模板)

2.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学习资料汇编

3.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4.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填报账户信息采集表





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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