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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桂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学院党委纪委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各环节有章可循。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相关费用
考生需要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用180元,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要听信任何其他收费要求。缴费方式:/yjszs/info/1252/4316.htm。复试费用一旦缴纳便不再受理退费。
四、复试形式
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五、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个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名单会提前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均进入复试。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分数线按照2025年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总分下降20分执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科要求均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分数线如下表: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总分要求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4(学术型) |
283 |
33 |
99 |
235 |
公共卫生 1053(专业型) |
283 |
33 |
99 |
235 |
六、复试资格审查
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科研办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其中,人文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负责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方向”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并按照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 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2. 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原件的复印件(每一页均须提交)。
3. 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 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 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原件。
6.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相关单位证明印章。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需要核验少数民族身份。
8.《桂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9. 打印复试缴费截图凭证。
10. 政审表,见附件2。
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国家及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拟录取资格。
七、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心理测试、综合面试。
(一)心理测试。考生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测试。心理测试网址:https://xljk.glmc.edu.cn/user/login.do。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登录密码在复试前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二)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实践能力测评、专业知识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测试。包括中英文自我介绍、英文文献现场阅读与翻译。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及学习能力等,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4.实践能力测评。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实习实践经历及第二课堂参与成效,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撰写,掌握环境健康监测技能(如水质检测、空气采样),参与“三下乡”健康促进项目,以及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宣传等公共卫生实践任务。计入复试成绩。
5.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题2题,考生现场口头作答。计入复试成绩。报考专业复试专业课科目如下:
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流行病学
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公共卫生(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方向):环境卫生学
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公共卫生(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方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卫生毒理学:毒理学基础
5)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儿童少年卫生学
6)公共卫生(0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方向):卫生事业管理学
八、复试流程
考生在候考场随机抽取面试顺序,现场抽取试题(含专业知识题2题,英语专业题1题)→英文自我介绍(2-3分钟)→英文短文阅读、口头翻译(6-7分钟,含思考时间)→口述回答2道专业题(6-7分钟,含思考时间)→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及科研实践情况(6-8分钟,含思考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九、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共同得出,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30分)+外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测试(30分)+实践能力(10分)。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十、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按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二)其他拟录取情况
拟录取考生如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者,则在该专业按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补录,如该专业无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由学校另行决定该招生计划安排。
(三)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名考试或复试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招生相关规定者;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试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不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
6.其他不符合条件者。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须经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2.拟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我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录取意见为“拟录取”的,表示该考生为我校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无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接收拟录取操作。
3.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处)主页招生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日。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需要按照要求提供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5。
十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将个人一个月内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送至或邮寄至桂林医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327办公室,具体体检项目参照附件3。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如患有色盲、色弱;或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他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十二、监督与申诉方式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公共卫生学院提出,学院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我院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三、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老师 电话:0773-3661985
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0773-5592655(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邮箱:454150803@qq.com
十四、其他
(一)参见《桂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本细则由公共卫生学院进行解释。若今后教育部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我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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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桂林医学院招收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参考).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桂林医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往届生).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桂林医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应届生).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