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招生专栏 > 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 正文

桂林医科大学2025—2026学年度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05-16

奖学金项目种类?????? B类

桂林医科大学机构代码??10601???????

一、申请条件

(一)招生国别

东盟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语言要求

我校招生专业教学语言均为汉语。申请者的中文水平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攻读本科者,若其中文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所需要求,可视情况为其安排汉语补习,补习地点为其专业学习高校。

(四)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高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二、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招生类别

专业学习年限

汉语补习年限

奖学金资助年限

本科生

4年/5年

1年

5年

硕士研究生

3年

/

3年

博士研究生

3年

/

4年

注意:如学生无法在奖学金资助年限内完成学业,后续学习产生费用应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奖学金内容(以下信息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l 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

l 提供生活补助

l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待遇(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登录www.csc.edu.cn/laihua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l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12月31日)。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若被录取,须在2025年9月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和学位证,若学生届时无法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其入学资格(包括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四)语言能力证明。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四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优先推荐汉语水平高的申请者。

(五)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桂林医科大学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六)推荐信。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七)《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九)3分钟的自我介绍视频(中文)。视频内容需要包含:

1.?个人情况简介、个人学习经历的介绍、兴趣爱好等;

2.?个人性格介绍和评价;

3.?选择所申请专业的原因;

4.?毕业后的职业规划。

(十)个人发表过的学术文章或作品复印件(如有)。

上述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过程中,学校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补充材料。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请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注册个人账号,填报我校机构代码(10601)和奖学金项目种类(B类),并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和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请参考附件2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

(二)申请者须在5月28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自我介绍视频发送至我校国际教育学院招生科邮箱admission@glmc.edu.cn,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2025 本科/硕士/博士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五、审核录取

(一)学校审核申请材料,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初审合格学生参加入学考核;

(二)通过入学审核的申请者,将择优作为该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并被推荐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三)奖学金评审结果请通过个人账户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或桂林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上传的证明文件必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相关文件。因上传资料不清楚或无法识别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如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作假,一经发现,申请中止。申请人已经获得的预录取资格、正式录取资格和奖学金资格将同时全部取消。已经入学的学生,也将被取消学籍。

(三)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直接向有关学校请假。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四)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五)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申请人身体条件要求

申请人须据实上报自身健康状况。我校执行中国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同时,结合医药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1. 医药类相关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斜视考生;不录取嗅觉迟钝、口吃考生;不录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

2. 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缺陷的考生谨慎填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3. 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4. 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七、联系方式

桂林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

邮政编码:541199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086-773-5895660

邮箱:admission@glmc.edu.cn

网站:www.glmc.edu.cn


附件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 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

附件3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