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人事处
- 编辑: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1-10-26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01 |
护理学院妇儿教研室专任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护理学(助产方向)专业;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1 |
02 |
医学检验学院专任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医学类(要求本科专业为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1 |
03 |
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专任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医学类(要求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或口腔医学或医学影像学);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1 |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95882
邮箱:5882@glmc.edu.cn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1月19日17:00前(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材料投递地址见上表,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XX岗位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现有队伍结构现状,择优确定参加考核(试讲、面试等)人员,并将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电话或邮件或公告的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面试
考试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试讲、面试过程均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1.第一环节:试讲
学校组建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岗位部门专家组成的试讲评价考核组,应聘者按照指定教材选取授课章节开展20分钟的公开教学。考核评价组依据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试讲满分为100分,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
2.第二环节:面试
学校组建面试考核专家组,采取现场抽题,应聘者作答、专家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职业态度以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政治审查
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按《桂林医学院拟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有关考核工作,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师德师风和录用资格条件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拟聘人员公示、体检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我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1:3比例时,视岗位情况相应核减开考比例。
(四)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按《报到须知》提供有关材料,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五)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委监察室)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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