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组织部
- 编辑: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21-01-05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校党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方式
(一)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
按照《桂林医学院2020年度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思政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召开述职报告会,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现场述职。校党委常委、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党员代表和党外代表人士根据平时二级党委(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和现场述职情况,依评分标准评分。
(二)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自评
由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桂林医学院二级党组织党建思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0年)》进行自评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检查
学校党委采取组织交叉检查、随机实地察看等方式,检查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建思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完成情况。
二、分值构成
(一)述职评分(权重为50% )
(二)党建思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自评分(权重为20 %)
(三)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评分(权重为30%)
(四)加分项:
1.完成学校重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加分,范围包括:主题教育、巡视整改等,以及党建思政工作引领促进中心业务工作(含人才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管理服务等)取得重大突破、重要成效。(最高10分)
2.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党建思政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创造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形成特色,形成品牌。特色工作不设具体项目,以当年党建思政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取得重大突破并对学校党建思政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为依据。(最高5分)
(五)加减分项:党委职能部门根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平时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加减分。
三、述职考评评委组成
(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长助理
(二)党委职能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党办、学工部、武装部、工会、团委等)负责人
(三)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
(四)党员代表和党外代表人士
四、述职考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述职具体要求
(一)述职人员采取PPT方式现场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述职人员请于1月8日前将书面述职报告(电子版)及PPT交组织部审查,电子邮箱:zuzhi@glmc.edu.cn。
六、综合评价及考核结果应用
(一)综合评分及评价
综合评价分由述职分和指标体系自评分按权重分相加组成,综合得分及评价关系如下:
校党委根据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以及党建指标体系任务完成情况对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做出综合评分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抓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及各项党建指标体系任务完成等情况,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等。综合评分及评价意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后,向本人及所在单位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考核结果应用
对综合评价为“好”的,其党组织及书记可优先作为学校党内评先对象和上级党组织评先的推荐对象。
对综合评价为“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附件:桂林医学院2020年度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思政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中共桂林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