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学校防控办
- 编辑:学校防控办
- 发布时间:2021-04-02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1〕30号)文件要求及学校实际,为做好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师生职工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放假期间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不松懈、不麻痹的相关要求,强化师生员工防控意识,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倡导文明出行
密切关注云南省瑞丽市疫情动态,如非必要,近期勿前往云南省,严禁到中高风险的地区。离开广西的教职工请在OA系统上使用“普通教职工疫情期间出省备案申请”或“中层领导疫情期间外出备案申请”,离开广西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门审批(其中,本专科生由二级学院审批,学工处报备,特殊情况前往云南的学生,除二级学院审批外,还必须由学工处审批同意方能前往)。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门统计汇总前往云南的师生向防控办报备。
出行前要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地区和旅游景区的“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公共场所注意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和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三、减少人员聚集
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公墓等各祭扫场所要采取预约祭扫、疏堵结合等方式合理限定人数。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活动,降低实地祭扫人数。
四、重点人员管理
14 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 14 天隔离之后未满 7 天的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及“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相关活动。尤其是2021年3月14日以来,有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要主动向学校报告,接受学校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所在部门及学校防控办报告,并按照规范程序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五、文明有序祭扫
师生到公墓区内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六、推进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市防控指挥部接种专班已开始安排我校师生在近期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为自己的健康提供一份保障,为家人健康提供一份呵护,为社会安全尽一份责任,共同筑起我校全民免疫的有效屏障
七、师生返校要求
师生返校前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对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就地留观,暂缓返校;列入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达学校后14天内旅居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应立即报告学校防控办,并进行核酸检测。返回教学点的学生,按教学点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桂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