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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评选的通知
  • 作者: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编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5-17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桂林医学院教书育人奖励办法》(桂医教〔2020〕34号)和《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评选办法》(桂医办2020〔1〕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或教辅等工作一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励名额

学校每年评选奖励名额不超过10名。

三、评选程序

部门初评517-525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自愿填写《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申报表》,递交部门(单位)进行初评。个人主要事迹应突出本人在管理育人方面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和具体效果。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择优评选出1名推荐人选,并在部门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各部门526(星期三)之前本部门优秀管理育人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汇总报送学校优秀管理育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德楼506电子版发至邮箱bgs@glmc.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材料复核。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四)学校评审。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根据个人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评价,确定优秀管理育人奖”拟获奖人选。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学校审定,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优秀管理育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联系电话:5895812,5890083

 

附件:1.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2.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申报表

3.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评选办法

4.桂林医学院教书育人奖励办法

 

                                桂林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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