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院长办公室
- 编辑:院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8-31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1〕4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全体师生参加2021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四、参与方式
(一)请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该二维码已在学校主页以飘窗的形式滚动显示。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
(二)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举报平台,反映教育有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填答人提交问卷和提供举报线索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将工作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让全体师生知晓此次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问卷调查。
(二)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