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学校保卫处
- 编辑:学校保卫处
- 发布时间:2022-01-06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持续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岁末年初、春节和寒假期间校园及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改时间
2022年1月初—2022年3月初。
二、排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排查内容
(一)集中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在春节、寒假放假之前,必须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不同学段学生的情况,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师生,特别是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突出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防盗、防传销、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良网贷等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醒。强化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教育,普及防中毒安全常识及应对措施,并加强对校外租房、实习学生的教育提醒,提升排查发现使用燃气热水器、烧炭取暖等安全隐患的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消防领域。
(1)人员密集场所。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高层建筑、食堂、校园商业街(西街)、西街快递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严格整改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排油烟道等安全隐患,解决易燃可燃杂物乱堆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学工部(处)、研工部、教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2)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对临桂校区校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确保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不违规充电、不停放在楼梯间。(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处)、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图书馆、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院、临桂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体育部、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2.危险化学品领域。
(3)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仓库等场所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技防、物防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日常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责任单位:科学实验中心、各二级学院)
3.校车领域。
(4)通勤车。对本校通勤车安全风险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和应急设施设备是否配齐完整,乘车教职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是否定期保养,是否存在超载、超速等行为。(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附属医院院长办公室;责任单位:学校车队、附属医院后勤科)
4.食品和饮用水领域。
(5)食堂。对食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食堂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以及防蝇、防鼠、防尘、防虫、排油烟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是否正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上岗培训等情况是否落实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6)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加强对校园内其他餐饮、自动售货机、超市、小卖部等的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禁售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等情况。(牵头、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后勤管理处)
(7)自备水源。是否对二次供水的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是否有卫生防护设施,周边环境是否清洁、是否有污染源。(牵头、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三)严格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防”建设要求,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落实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条对照标准落实建设基本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品进入校园,维护校园门口治安秩序,强化学校门口保卫。加强校园内部巡逻和安全检查,防止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牵头、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加强学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积极开展各类隐患和问题排查,在排查、化解、预警、防控上下功夫。重点排查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重点排查涉校建设工程、招生就业、教师待遇、非正常死亡事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发现的涉校重大矛盾纠纷,或者明确指向或扬言针对学生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调处工作。加强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避免发生伤害事件。(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问责。寒假前和寒假期间,保卫处对各单位、部门安全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
(一)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请各责任单位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安全自查,并于1月10日17:00前将安全自查情况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情况汇总后于1月11日17:00报送学校保卫处,纸质材料送保卫处临桂校区办公室(明德楼109室)。联系人:周伟纯,联系电话:3680690。电子版请发:bwc@glmc.edu.cn。
要求:安全自查报告、汇总情况报告,须有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
(二)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安排好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杜绝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现象。
桂林医学院保卫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