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组织部
- 编辑: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22-01-0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桂林医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桂林医学院2021年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学校部分中层副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自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职数
(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1名
(二)党办院办副主任2名
(三)教务处副处长1名
(四)后勤管理处副处长1名
(五)基建处副处长1名
(六)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1名
(七)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1名
(八)团委副书记2名
(九)图书馆副馆长1名
(十)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十一)《华夏医学》编辑部主任1名
(十二)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研究生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
(十三)研究生学院副院长2名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工作特别是医学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熟悉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认真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能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学校与本单位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有奉献精神,将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党政管理工作。在重大事件、重要任务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4.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人师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无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听取和集中师生员工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中层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需符合学校实际,具备以下条件:
1.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在专业技术岗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教育行政学院或者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5.任职党务部门领导职务的必须为中共党员,且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龄等有关要求。新提任的党务部门负责人一般应有党务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工作经历。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者需填写《桂林医学院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自荐报名表》(附件1)、《桂林医学院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自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8日16:00时。报名者需将报名表、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复印材料)报送到临桂校区明德楼组织部416办公室,并将相关表格及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glmc.edu.cn。
(三)资格审查
学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
(四)民主推荐
采取自荐演讲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推荐情况将作为确认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
1.自荐演讲:自荐人员针对岗位工作结合自身优势开展6分钟演讲,评委现场作民主推荐。
2.民主推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前往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
(五)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学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注意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材料向学校党委报告考察情况。
(七)讨论决定
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正式任命
1.任职前公示。对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用的问题和不良反映的,安排进行任职谈话,办理有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推荐和考察工作,严守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凡违反规定的,将逐级追查,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存在贿选拉票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荐资格。
(三)学校纪委对此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73-5895235。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孔铎蓉,联系电话:0773-5895132,18877385046
附件:1.桂林医学院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自荐报名表
2.桂林医学院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自荐信息汇总表
中共桂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月7日
- 附件【附件1.桂林医学院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自荐报名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桂林医学院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自荐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