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人事处
- 编辑: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2-02-14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和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公布的2022年出国留学简章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纸质申请材料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并上报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 周燕 0773-2538119。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62号)
2.《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4号)
人事处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