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科技处
- 编辑:秦国维
- 发布时间:2023-08-29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桂教办〔2023〕93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申报推荐工作,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一)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三)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四)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材料报送
(一)我校仅有1个推荐名额,通过广西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申报;
(二)请各学院(系/部)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每个学院不超过1名),填写《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1),并于2023年9月5日18:00前发送推荐书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纸质版(一份)经由学院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三)获得教育厅推荐申报的候选人还需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杨彦,联系电话:0773-5302269,科技处邮箱kjc@glmc.edu.cn,纸件报送地址:临桂校区明德楼305室。
附件:1.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申报书(模板)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