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宣传部
- 编辑:韦延斌
- 发布时间:2023-10-24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3〕133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校本部全体教职工(以人事处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学习考试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学习考试方式: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请各部门积极组织部门人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选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和考试。
已参加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原始账号格式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初始密码:8888)。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四、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
在2019-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考试题型
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10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各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各1分;判断题30题,每题各1分。
(三)考试要求
(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记为3个学时;(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再次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
学习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并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
五、结果运用
根据文件精神,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
六、学习考试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9:00--18: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电子邮箱:gxxfyks@163.com
使用安卓手机学习考试的入口,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法用法—考试入口”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或直接下载“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APP)进行操作(详见附件)。
备注:使用苹果手机的学员,只能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学习考试。
微信公众号:“广西普法”
七、有关事项:
提高法律素质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直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考试,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提醒、检查、督促,本单位(部门)相关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如有问题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这次考试的,请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5895152。
附件:1.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
2.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
校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