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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 作者:组织部
  • 编辑: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24-01-04

各二级党委,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桂林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桂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桂林医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桂林医学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对象为校本部在职教职工(不含普通合同工)及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师德考核对象为校本部在职教职工及直属附属医院教职工(包括抽调到基层挂职锻炼的人员、本年度因病或事假累计六个月(含)以上的人员,不含普通合同工)。

(三)理论学习考核对象为校本部在职教职工(不含普通合同工)及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四)特殊情况的考核要求。

1.师德考核。抽调到基层挂职锻炼的人员、因病或事假累计六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均须参加师德考核。在校外进修学习人员可参加原所在部门的师德考核,或所在进修学习单位的师德考核,在进修学习单位参加师德考核的,应向教师工作部提供考核情况证明。

2.理论学习考核。由学校批准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可参加学校理论学习考核,也可参加所在进修学习单位的考核并向宣传部提供考核情况证明。直属附属医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开展理论学习考核及医德考评。

二、考核内容

(一)校本部在职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桂林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执行,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按照《桂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执行。

(二)师德考核按照《桂林医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理论学习考核参照《桂林医学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三、考核等级

(一)年度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1.中层干部优秀档次比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桂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执行。

2.各单位(部门)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优秀档次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

(二)师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人数比例控制在本部门教职工总数(含经学校批准外出进修、学习、挂职或访学的人员)的12%以内。

(三)理论学习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人数比例控制在本部门教职工总数(含经学校批准外出进修、学习、挂职或访学的人员)的20%以内。

四、考核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一)个人总结

教职工对照岗位职责,结合本年度的现实表现、理论学习情况等进行总结,填写《桂林医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专项)教师师德考核表》《桂林医学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表》。

(二)组织评议

1.年度考核

(1)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部统筹安排,通过个人述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和日常考核等方式进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由组织部将考核情况反馈给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校本部中层干部由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档次建议,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直属附属医院党委根据组织部反馈的考核结果,提出考核初评档次建议。

(2)其他教职工个人向本部门(或教研室)作书面述职,所在部门(教研室)负责人在听取被考核人述职报告后,结合平时工作和个人总结撰写评语,并提出考核初评档次建议,其中科级干部还需结合组织部反馈的考核结果。所在单位(部门)考核小组对考核初评档次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2.师德考核和理论学习考核

由各单位(部门)组织评议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部门上报材料

2024年2月26日前,各单位(部门)将教职工年度考核建议及考核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相关部门。

1.年度考核

(1)送交至人事处的材料包括:①《桂林医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②《桂林医学院2023年未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说明》;③《桂林医学院2023年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2)送交至组织部的材料包括:《桂林医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层干部版)。

2.师德考核

(1)送交教师工作部的材料包括:①《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专项)教师师德考核表》;②对拟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人员,按一人一份填写《桂林医学院2023年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情况说明》;③《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专项)教师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

(2)直属附属医院只需送交《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专项)教师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如有考核不合格的请一并上交《桂林医学院2023年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情况说明》,《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专项)教师师德考核表》由直属附属医院自存。

3.理论学习考核

(1)送交宣传部的材料包括:①《桂林医学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表》;②《桂林医学院年度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汇总表》。不参加理论学习考核的,需另附说明。

(四)确定考核档次(等次)

组织部汇总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报学校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

人事处汇总各单位(部门)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报学校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

直属附属医院党委根据组织部反馈的考核结果,提出考核初评档次建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教师工作部、宣传部汇总各单位(部门)师德考核建议和理论学习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反馈考核结果

组织部、人事处将审定结果反馈至各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将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到个人,个人在考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各单位(部门)将签字完整的考核登记表上交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教师工作部、宣传部将审定后的师德考核及理论学习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部门),师德考核结果由教师工作部存入个人档案,理论学习考核表由各单位(部门)自行存档。

组织部邮箱:zuzhi@glmc.edu.cn;人事处、教师工作部邮箱:5882@glmc.edu.cn;宣传部邮箱:xcb@glmc.edu.cn。未尽事宜,科级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相关的请联系组织部孔铎蓉老师,电话:5895132;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请联系人事处宋晓峰老师,电话:5895882;师德考核相关的请联系教师工作部覃兰英老师,电话:2538119;理论学习考核相关的请联系宣传部韦延斌老师,电话:5895152。


附件:1.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3.桂林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4.桂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5.桂林医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6.桂林医学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试行)

      7.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档次推荐名额分配表

      8.桂林医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层干部版)

      9.桂林医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10.桂林医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11.桂林医学院2023年未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说明

      12.桂林医学院2023年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

      13.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专项)教师师德考核表

      14.桂林医学院2023年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情况说明

      15.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专项)教师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

      16.桂林医学院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表

      17.桂林医学院2023年度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核汇总表


                                                    组织部 宣传部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