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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自查的通知
  • 作者:保卫处
  • 编辑:保卫处
  • 发布时间:2024-01-18

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利用寒假关键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新学期工作准备,决定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自查,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校园安全工作自查覆盖全校各单位、部门。自查内容为《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23〕30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安稳〔2023〕3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23〕35号)等明确的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尤其是校内施工、建筑安全、体育场馆、食堂管理、住宿管理、交通安全、实验室管理等情况。

二、工作安排

分为全面自查、抽样调研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1月21日前)。各单位、部门进行“起底式”全面排查。

(二)抽样调研(1月17日-20日)。学校成立调研组,进行抽样调研,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规章制度、工作记录、台账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学校结合实际,派出工作小组对各单位、部门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三)总结整改(1月26日)。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把整改贯穿自查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坚持边自查边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1月26日前整改完毕。

三、主要任务

(一)消防领域。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高层住宅、建筑施工场地等重点场所,聚焦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保温材料和占堵生命通道、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冒险施工、宿舍门窗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和救援、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充电等突出风险隐患,以及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检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闭环管理。要重点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仓库、发电机房(存放有柴油)等场所进行全面风险排查,严格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实验室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着重排查师生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废物处理是否规范,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技防、物防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日常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牵头部门:科技科,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部门)

(三)校车领域。对教职工通勤车,重点检查安全和应急设施设备是否配齐完整,是否定期保养,乘车教职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是否存在超载、超速等问题。(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四)建筑施工领域。对学校自建房、建筑物(含构筑物)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结构性裂缝等情况。建筑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是否设置施工围挡、围挡是否完好,是否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五)抓好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学校高风险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主动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师生员工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大力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六)食堂消防专项排查整治。加强食堂炊具、燃油管道等管理与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大食堂区域消防检查,重点对明火区域是否做到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灭火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电气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排油烟管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清洗,坚决预防消防事故发生。(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此次自查作为抓实抓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紧盯问题隐患整改,以自查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补齐安全管理短板,有效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加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三)各牵头单位请于1月29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安全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并附问题清单)发至保卫处,电子邮箱:bwc@glmc.edu.cn。联系人及电话:付俊,0773-3680690。


                                                            桂林医学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