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学工处、教师工作部
- 编辑:潘轶群
- 发布时间:2024-04-29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
学生资助是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和民生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经过长期不断努力,建成了中国特色学生资助体系,学生资助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脱贫攻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形成了学生资助工作宝贵经验。为充分展现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不断挖掘推进“三全育人”工作的积极元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做学生成长路上的一盏明灯——曾受资助教师成长事迹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5月30日前。
二、征集对象
曾获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奖助学金、校友资助等(其中一项)资助的教师。
三、征集内容
教师在求学时期受到国家资助鼓励后,更加发奋图强、争先创优,逐步实现理想,不断攀登高峰,投身教育事业,注入高度热情,展现受资助者的成长蜕变。以受资助教师的事迹影响学生、引领学生,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励志感恩,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四、报送要求
教师案例材料应以第三人称讲故事方式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展现资助育人成效。正文篇幅控制在1500-2000字左右。案例材料中关于成长、蜕变的关键内容,需附辅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任职聘书、录取/录用通知书等材料的复印/扫描件,成绩单、工作照片、生活照片等。上述辅助材料共需3-5份(张),要求清晰、原图,利于后期开展事迹宣传。
五、评选办法
学校将对教师报送的成长事迹进行评选,为获得优秀案例的教师颁发证书、奖品。
六、其它事宜
请报名教师于5月30日前将成长事迹推荐表(附件)电子版、辅助材料打包以“部门名称+教师姓名+成长事迹”命名,发送至邮箱:xszz@glmc.edu.cn。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680901。
附件:1.关于征集曾受资助教师成长事迹的通知
2.曾受资助教师成长事迹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28日
- 附件【关于征集曾受资助教师成长事迹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曾受资助教师成长事迹推荐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