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非机动车车辆骑行、停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保卫处
- 编辑:保卫处
- 发布时间:2024-05-30
广大师生员工:
经近期检查发现,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呈抬头趋势。为维护校园安全和交通秩序,现就加强校园非机动车车辆骑行、停放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骑行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所骑车辆应证照齐全、状况良好。
二、校内骑行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骑行规范,靠右安全驾驶,礼让行人,听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
三、为保障校园正常交通、消防通道畅通,已办理入校牌照的电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室内充电和停放;严禁将电瓶车电池带到办公室、宿舍等室内进行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瓶车充电。
四、学校在学生宿舍区、教学楼、各二级学院、学校大门周边等区域规划了非机动车停放区,请停放在指定区域(即划线区域),大厅、楼道是消防通道,不允许停放车辆。
各单位应切实履行师生员工教育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骑行人员的教育和提醒工作,重点做好电动车骑行人员的教育管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