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人事处
- 编辑:黎东
- 发布时间:2024-07-29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1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现聘用在已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且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2.推荐对象往年申报未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或复核,且今年本人具备的申报资格条件没有变化的;
3.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或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且不符合办理延迟退休条件的;
4.其他不适合晋升岗位(职务)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人员,不列入聘用核准名单。
(二)申报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通过聘用到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执行正高级职务工资之月起计算,按“对年对月”截止至 2024年12月。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引进人员在海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相当层次岗位全职任职时间,可视同国内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聘用时间。
2.品德要求:严谨治学、敢于担当、勇于超越、顾全大局、创新协作的科学精神;理想信念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职业道德;坚守科研诚信,规范科研行为,遵守科学伦理,履行社会责任的从业操守。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3年内,人员年度考核应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业绩条件为下列之一:
(1)达到全区二级岗位申报业绩条件控制标准的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人员。申报业绩条件控制标准按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5 号)规定执行。
(2)与业绩条件(1)所列水平相当,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工作中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人员。以此条件进行申报时,应提供3—5 篇代表作,由评议专家比照业绩条件控制标准同等水平,从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等方面对人员开展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代表作可包括科研获奖、专利成果、项目(课题)成果、文艺作品、技术(调研)报告、设计文件、标准开发、技术推广、专著编著、智库成果、专业论文、高质量专利、转化成果、科普作品等。(以本业绩条款申报时须有不少于2名同行业在聘二级岗位人员实名推荐)
4.学校编制申报人员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院人字〔2009〕55号)要求的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
(1)任正高时间满5年以上(首次聘任在正高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直接申报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2)曾主持过纵向经费的国家级科研课题,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著合计12篇以上,其中高水平论文不少于6篇;
(3)近5年主持有纵向经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2项以上,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著合计2篇以上,其中中文核心期刊或SCI论著1篇以上;
(4)近5年获教育厅及以上有经费的教改研究课题或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编、副主编出版一般教材或参编国家卫生部、教育部规划教材或发表教育教改论文2篇以上;
(5)博导或现任省级二级专业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或三级专业学会主要负责人。
(6)首次聘任在正高级岗位任职12年以上者,(2)-(5)条中要求有3条达到即可。
5.业绩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的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取得正高级职称之后,截止至2024年8月30日。
(2)各类项目(课题)均须以通过结项(结题)验收为准。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励,或以同一项目申报的成果、奖项或荣誉称号,不累加计算。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一)申报原则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定期申报、集中核准的办法。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相关要求及时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24年度)》(附件3);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信息简表(2024年度)》(附件4);
(3)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项目成果、获奖证书、职称证书、聘文、现聘岗位等级登记表或工资表(可到人事处开具)等所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由所在单位(部门)核对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4)《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桂林医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电子版按顺序放置在一个word或DPF文档中。相关材料应简洁有效,避免“以量代质”,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绩材料应不作为证明材料。
2.单位(部门)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议推荐,择优推荐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选,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核准的岗位空缺内确定本单位(部门)推荐人选,出具推荐意见后与相关材料一起报送学校人事处。
3.学校审核和评议。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评议推荐、结果公示、岗位聘用等。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部门)于9月2日前,将按附件6要求整理装订成册的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2024年度)》(附件5,一式一份)和推荐单位(部门)评议推荐意见等纸质版材料报送到人事处综合科(明德楼415室),电子版发送到343783010@qq.com。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综合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利,0773-2538119,1307939449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 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15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 位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5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24年度)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信息简表(2024年度)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2024年度)
6.桂林医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
人事处
2024年7月29日
- 附件【附件1:桂人社函〔2024〕1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桂人社规〔2024〕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24年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信息简表(2024年度).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2024年度).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桂林医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