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职改办
- 编辑:职改办
- 发布时间:2024-11-07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5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高级职称评委库,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评审专家入库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取得正高级职称满2年以上(2022年以前获得正高级职称人员);
4.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
5.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第一层次专家入库条件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
3.曾获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4.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专家入库程序
申请入库专家须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并判断入库层次后,报自治区职改办核准备案。
三、推荐名额
名额不限,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人选均可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评委库建设是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对照专家入库条件,积极推荐相关人选入库。
(二)评委库专家不得对外公布。各有关单位以及评委成员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单位推荐资格或评委成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桂林医学院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桂林医学院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名册》(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学校职改办(明德楼415室)。拟推荐为第一层次专家的,需提供符合第一层次专家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每页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职改办联系,联系人:周燕,联系电话:2538119。
附件:1.桂林医学院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2.桂林医学院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专家推荐名册
学校职改办
2024年11月7日
- 附件【附件1 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高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册.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