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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2025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 作者:培养科
  • 日期:2024-12-09
  • 来源:研究生院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开展2025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愿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1年8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四)近五年在本专业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二、招生专业及报名要求

(一)招生专业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药学。详见下表。

(二)报名要求

1.基础医学报名要求:不限专业。

2.临床医学报名要求:如无特殊说明,本科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

本科专业为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儿科学、放射医学等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

申请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位的,其本科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

申请临床检验诊断学学位的,其本科专业必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学位)或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学位)。

申请麻醉学学位的,其本科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

申请儿科学学位的,其本科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医学学位)。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报名要求:不限专业。

4.药学报名要求:不限专业。

三、学制及学费

(一)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二)学费

学费:12000元/生/年,连续缴纳3年,超过3年不再收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学校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考核,7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在8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培养与学位申请

(一)培养方式和课程

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阶段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形式主要为周末集中授课,具体课程以培养方案规定为准。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及考核(其中必修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选修课程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修满相应学分。

(二)学位申请

申请人课程学习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经本人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完成论文撰写等工作,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士学位答辩。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及考核(其中必修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选修课程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修满相应学分。

 2.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

 3.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达到《桂林医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规定的相关学科专业发表论文要求。

 4.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申请学位具体工作按学校当年工作安排统一进行。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学信网”,点击“快速入口”右侧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管理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信息注册及提交学位申请。

六、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1.第一学年学费交费凭据;

2.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

4.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转发。

七、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专业招生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一)基础医学院:0773-3680192

(二)临床医学院:0773-2863561

(三)公共卫生学院:0773-3661985

(四)药学院:0773-5203557/0773-5891498


件: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院(处)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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