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师资科
- 日期:2025-01-10
- 来源:人事处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国交〔2024〕3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应为我校在职在编(含非实名编)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东盟非通用语种教师或区域与国别研究学者,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领域内有深入的研究,长期在教学、科研部门或管理岗位第一线工作,有针对性强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具备较好的外语语言能力。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具有学成回国为广西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派出留学的国别需为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及其他国家高水平高校或研究机构,出国人员还需具有以下条件:
(一)个人访问学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优先考虑推荐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广西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安排的通知》(桂教师培〔2021〕7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2020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转国内访学人员名单的通知》(桂教师培〔2021〕10号)要求完成国内访学的人员。
(二)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应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已录取人员,以及其他公费资助培养项目学成回国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人员的申请暂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情况详表》(见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2.《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出国留学申请表须附证明材料包括国外正式邀请信或即将获得正式邀请信的相关证明(附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其中1份盖章确认。单位推荐意见应重点对申请人的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如实评价。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表和证明材料按文件要求排序后合并装订)。
3.《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3份)
4.推荐人选公示结果。(纸质版1份)
上述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姓名+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情况详表”“姓名+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证明材料”“姓名+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为文件名,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集、汇总并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单位全称+2025年优秀教师出国留学项目+人数”作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396955431@qq.com。纸质版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按照遴选条件做好推荐、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5),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及电话:周燕 2538119。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拔推荐工 作的通知
2.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情况详表
3.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
4.2025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
人事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