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梁瀛尹
- 编辑:梁瀛尹
- 发布时间:2021-03-18
校内各单位及教师个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1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申报人可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学校办学优势特色和已有工作基础,分析新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重点、难点,统筹谋划,找准合适的选题方向。
二、项目申报
根据教育厅文件,我校上报推荐项目名额为4项。除教育厅推荐外,学校还可将项目通过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至教育部。获教育厅推荐资格的申报者需通过“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线上填报立项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请项目主持人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3月28日报送至报至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9268113@qq.com。
不详之处请致电:0773-5898589,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3.桂教高教[2021]1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教高厅函[2021]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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