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编辑:无
- 发布时间:2021-04-23
校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根据《桂林医学院教学检查制度(修订)》(桂医教发〔2019〕27号)的规定,学校定于5月中旬对全校教学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请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系、部)做好相应的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二级学院(系、部)检查主要内容:
(1)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会议情况。
(2)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听课、教学巡查、对集体备课、试讲及教学改革研讨等教学活动的督导情况。
(3)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4)对所属教研室的教学检查及反馈情况。
(5)调课审批的执行情况。
(6)组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学校教学培训情况。
(7)组织开展公开课情况。
(8)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情况。
2.教研室检查主要内容:
(1)教研室教学业务会议、听课、集体备课、新进老师和新开课程试讲等制度执行情况。
(2)教研室组织观摩示范课、公开课的情况。
(3)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4)青年教师导师制开展情况。
(二)专项教学检查
1.专业建设
2.课程建设
3.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4.教案
二、检查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系、部)自查
4月26日至5月12日各二级学院(系、部)进行教学及管理工作自查,并就上述检查内容及本部门在管理上的创新、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3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上交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检查性听课
1.校领导、学校检查小组和校级教学督导对全校进行检查性听课。
2.各二级学院(系、部)党政领导及教学督导成员对本院(系、部)进行检查性听课,自行组织安排。
(三)学校检查
1.学校检查组第12周到二级学院(系、部)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2.学校检查组第9周起对教研室各项教学活动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小组
组长:张志勇
副组长:孙莉
成员:白玲、汪丽燕、李荔、李建周、彭小红、莫中成、王金明、王丹、陈玲、梁瀛尹、杨业容及各二级学院(系、部)分管教学领导等相关人员,学校教学督导组督导专家。
四、检查部门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临桂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生物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康复医学系、大学外语部、体育部。
桂林医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