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江华
- 编辑:秦国维
- 发布时间:2023-06-19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
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系统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需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因此,请申报人于2023年7月2日前将从系统导出的申报书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江华,13687733257。
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
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仅供参考)
3.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科技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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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仅供参考).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