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倩
- 编辑:李倩
- 发布时间:2023-06-29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桂林医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综合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度“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综合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一)二级部门初审。教师自行申报,自评得分,二级学院(系、部)依据评选条件对材料核查、公示(5日)后,以部门为单位将评奖材料送至相关职能部门。
(二)职能部门复核。相关职能部门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并盖章。
(三)学校终审。评审材料由教评中心汇总、排名,初拟获奖名单,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公示(5日)无异议,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二、材料上交
(一)6月29日-7月3日,教师自行申报。如实填写《桂林医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统计及评审表》(附件2),并与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3)一并上交二级学院(系、部),二级学院(系、部)依据评选条件对材料核查、公示。
(二)7月4日-7月10日,二级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职能部门终核后,将评审表合计得分,并填写《桂林医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综合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7月12日前将通过公示的《桂林医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统计及评审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临桂校区明德楼206室,《桂林医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综合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1349041473@qq.com,纸质版送至临桂校区明德楼206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计分起止日期:2022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教学工作量按照本学年填报,已经在2021-2022年度评审使用过的材料不再参评。
(三)未提供支撑材料项按零分计算。
(四)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科联系(李老师15295989687,彭老师5898589)。
附件:1.桂林医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综合奖评选办法(试行)
2.桂林医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统计及评审表
3.支撑材料模板
4.桂林医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综合奖推荐汇总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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