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梁瀛尹
- 编辑:彭志洁
- 发布时间:2024-03-25
校内相关学院或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自治区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与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
根据教育厅文件,我校可择优推荐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项目各1项,新医科项目4项。鼓励联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行业协(学)会共同申报。
我校将按名额择优推荐。
二、项目内容
参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结合学校办学优势特色和已有工作基础,分析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重点、难点,统筹谋划,找准合适的选题方向。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担任部门(或学院)副职以上职务。往年已获得该项目立项的学院或部门,原则上不予以申报。
三、名额分配
结合我校近两届立项情况,本轮遴选申报采用限额办法,原则上优先支持的单位及申报限额项目数如下:
基础医学院、临桂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康复医学系、体育部、大学外语部、国际教育学院各1项,教学管理部门2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为保障项目的推荐质量和立项率,请项目主持人将拟定的项目题目、研究思路和举措(限600字以内)以电子版形式于4月1日前发至指定邮箱。经学校组织专家初评后,另行通知具体填报事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9268113@qq.com。
不详之处请致电:0773-5597327,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 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5号)
2.广西“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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