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编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发布时间:2024-04-26
各二级学院(系):
为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学校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严格按照《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医教〔2024〕14号)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范围
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已达到结题要求的2022年项目以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
三、结题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经项目负责人签名、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各二级学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
(二)结题验收专家组通过查阅《结题验收报告》,结合现场答辩表现进行打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认定研究成果,确定项目验收等级,汇总后上报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四、成绩评定
(一)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各二级学院(系)初评的基础上,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系)上报的项目结题报告及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终审,最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确定项目验收结果。
(二)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20%,有良好研究成果的项目优先评优(例如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奖证书)。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按不合格计且终止项目。
(三)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工作指导委员会对二级学院(系)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厅。
(四)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颁发结题证书;对结题等级优秀的项目给予科研实践积分加分奖励
五、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包含:《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以及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调研类的项目应有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要求内容详实,且有研究者自己的观点,一般须有调查数据、照片及实证分析等。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填报: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1008/)开展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在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络填报时间为4月26日-6月10日。
(二)纸质版材料: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各一份。各二级学院(系)项目工作小组在答辩评审结束后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交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临桂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三)电子版材料:《结题验收报告》及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sbq@glmc.edu.cn。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材料种类,各二级学院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学院名称+项目立项年份。
二级学院(系)结题工作的截止日期为6月10日,请各学院(系)按时完成。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773-5360132
七、其它事项
(一)各项目应按期准时结题,确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经二级学院(系)项目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
(二)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项目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所有项目必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三)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项目研究工作的,将予以通报;对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作品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5.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医教〔2024〕14号)
6.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