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倩
- 编辑:李倩
- 发布时间:2024-05-08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各环节,熟练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和基层教学组织的“传、帮、带、督、导”作用,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成长全过程进行指导和培养,学校修订《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桂医教评﹝2024﹞14号)(见附件1)。现根据新文件要求,开启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文件要求,上报本部门需要培养的青年教师名单,并严格按文件要求配备二级学院(系、部)优秀指导导师,填写《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于2024年5月3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fsp@glmc.edu.cn。
二、根据青年教师教学发展需求,青年导师制将实行双导师制,校级导师将由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从校级督导中选派。
三、培训期间,导师和青年教师须按要求填写记录本(请二级学院(系、部)到教评中心统一领取)。培训期结束,各二级学院(系、部)对各项培养材料进行审核是否达到培养要求,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进行材料复审,同时审核校级导师的指导过程,合格后将统一组织考核。
四、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高度重视和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督促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各项工作。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随机检查落实情况。
联系电话:5898589,联系人:李倩。
附件1.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2.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汇总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