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梁瀛尹
- 编辑:彭志洁
- 发布时间:2024-09-14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教育厅《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24]20号)(附件1)精神,现把我校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2025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和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面向全区征集。原则上不接受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教改课题的申报。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或博士学位。
申请人当年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除委托课题外)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凡近 3 年被中止课题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次课题。凡在近5年已经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相同或相近主题申报本次课题,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当年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本年度专项课题)的研究。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等学校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
我校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
三、选题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选题,要求在3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5年。以《课题指南》为引导,课题组自主进行选题。
四、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5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的研究成果需达到以下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课题负责人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确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出版专著1部;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成果需提供国内权威中文期刊数据库中的查询报告。
阶段性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 1 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五、课题评审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只从相应的申报类别中评审遴选,原则上不跨档评选立项。本年度课题评审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课题评审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学科组会议集中初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复评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六、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本次专项课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形式。
10月3日前各课题负责人撰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10月7日前最终拟推荐课题负责人做好线上申报准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提供Word版,分别为独立文档。命名要求为“学院(部门)-姓名-材料类型(申请书、活页或汇总表)”命名。同一学院(部门)的电子版材料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部门)-2025年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在10月3日前发送至医学教育研究管理科,邮箱:529268113@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梁老师,0773-5597327。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3.论证活页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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