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倩
- 编辑:李倩
- 发布时间:2024-10-11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医教发﹝2019﹞22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对2022-2023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验收
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文件要求,完成考核要求,对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培养记录本、指导记录本及相关材料(课题、文章等)进行核查验收,并对青年教师进行听课鉴定(整理保留过程材料)。请如实把考核验收结果记录于《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表》。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给青年教师发放合格证明,导师发放指导课酬。
二、考核时间
(一)请各二级学院(系、部)自行组织考核验收,并于10月31日下班前把纸质签字盖章版的《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表》《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临桂校区明德楼2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fsp@glmc.edu.cn。
(二)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将考核验收合格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本、指导记录及相关材料(课题立项文、文章、听课鉴定过程材料等),青年教师培养记录中的教案与课件电子版集中收集。学校将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系、部)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科,5898589,李老师。
附件:1.《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2.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表
3.桂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期终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