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梁瀛尹
- 编辑:彭志洁
- 发布时间:2024-10-15
校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培育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实现2025年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成绩的“新突破”。现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选题
教学成果培育选题应在相关教育教学建设、研究与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二级学院(系、部)或部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项目实施的特色和优势,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高等(医学)教育教学改革趋势,找寻成果培育的切入点,凝练教学改革工作的重点举措与成效成果,形成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培育选题可参考2024年上半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调研的汇报和指导情况,聚焦深化立德树人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
二、培育条件
(一)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为基础,项目已经完成并结题或即将结题,取得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其他教改水平显著、效果突出、推广价值高的成果也可申请培育。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等次评定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本次申报成果培育不限名额。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系、部)或部门要全面负责培育、申报的统筹、选题、建设和检查指导工作。结合前期调研和反馈的情况,在系统梳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培育工作。
(二)充分论证,做好选题。根据选题范围,充分发挥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学院或部门负责领导需对培育项目的初审、修改指导等工作进行把关。
(三)项目团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设立指标性建设目标,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做好教学成果凝练工作。
四、培育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研阶段
2024年5-6月。学院(系、部)或部门梳理近5年或以往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项目)立项、改革实践等情况,总结教学改革的特点、优势及不足,形成下一阶段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重点内容、目标和改革举措。
第二阶段:组织申报阶段
2024年10-11月。学院(系、部)或部门在以往取得或结题的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项目)及其已有理论及实践成果基础上充分论证,组织教学成果培育申报工作,并确定推荐培育的项目团队。
第三阶段:学校评议、指导阶段
2024年11-12月。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议,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咨询。
第四阶段:项目建设推进阶段
2025年1月-2025年2月。各项目团队根据反馈意见组织实施建设,并整改完善。
第五阶段:校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工作
2025年3月-4月。项目团队按申报要求提交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材料,学校对项目进展、建设成效和发展趋势进行检查。
第六阶段:评奖及推荐阶段
2025年5-7月。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评审、反馈和咨询指导。评定校级教学成果获奖等次,确定参评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推荐项目。
五、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报《2024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教学成果支撑材料目录》(附件2)和《2024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由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11月8日统一交到医学教育研究管理科(明德楼204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梁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3-5597327,电子邮箱:529268113@qq.com。
附件:1.2024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
2.教学成果支撑材料目录(模板)
3.2024年桂林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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