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梁瀛尹
- 日期:2024-12-20
- 来源: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的通知》(桂教办〔2024〕1798号)(附件1)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四新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自治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47号)(附件2)公布立项的项目均可申请参加结项验收,我校共6个项目可申请结项。
二、结项基本要求
四新项目的结项按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要求管理,结项要求参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已到期结项未完成的项目须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但必须在立项4年之内结项。同一提交结项申请不超过2次。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1.如有申请调整过项目内容或实施计划、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完成时间的,需填报项目调整表(附件4)并签字盖章;
2.填报结项申请表(附件5);
3.填报结项汇总表(附件6);
4.结项支撑材料(包含研究报告、项目研究相关论文、论著封页及封底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研究报告等)。每篇论文需将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教材、著作需将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代表性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论文必须挂本项目编号,不得使用标注其他项目编号的论文。项目负责人应有署名文章(附件7)。
5.提交立项申请书。
以上材料除汇总表(提交Word文档)外,均需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每项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按照“主持人姓名-立项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指南编号”的格式命名。项目指南见附件8。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本次结项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进行,仅需提交电子版。
请项目负责人在12月24日前报送结项汇总表,其他结项材料在12月26日前报送,材料提交指定邮箱52926811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梁老师,联系电话0773-5597327。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 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的通知(桂教办〔2024〕1798号)
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自治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名单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47号)
3.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
4.广西新 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调整申请表
5.广西新 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申请表
6.广西新 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汇总表
7.广西新 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支撑材料
8.2022年“四新”项目申报指南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