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基础医学院    时间:2023-06-08   

  1.动物实验室实行申请制准入制度,以确保动物实验室安全、规范、合理、有序的运行程序

  2.申请准入动物实验室人员在从事动物实验期间,按动物实验室管理要求做好出入登记记录,不得疏漏。

  3.与动物实验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动物实验室,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4.按《实验动物设施的卫生消毒制度》对实验室环境、动物用具、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物品进行定时、定点的清洁与消毒。

  5.各种仪器设备、试剂及实验用品应规定放置于相应的位置不得随意搬动或拿出。

  6.进入实验室的各类实验动物必须两证齐全(动物生产合格证和动物使用许可证),否则不予进入,以确保实验人员及环境安全。

  7.实验研究内容与方案应符合实验动物伦理原则,动物实验期间应做好各项动物福利,严格遵守实验动物的3R原则。

  8.动物实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违章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9.定期、及时妥善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严禁乱放、乱丢实验用过的有害废液、废渣、动物应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存放于规定地点实行统一处理,以防造成环境污染。

  10.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彻底清洁和整理实验台面与地面;离开实验室前,关好水、电、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1.以上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病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