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秋节,近日,广西柳州市、荔浦市、百色市、马山县、武宣县、东兰县、天等县等多地纪委监委陆续通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涉及19人。
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柳州市公安局中南派出所原教导员、党支部书记唐宁波醉酒驾车问题。2021年6月13日,唐宁波驾驶小型汽车在柳州市柳南区永前路538路段,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发生刮擦事故。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处置,经检测唐宁波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2021年9月,唐宁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柳城县信访局副局长曾勇方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6月24日,曾勇方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柳城县大埔镇柳糖路柳城糖厂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曾勇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原副主任林宇华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21日,林宇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口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7月,林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柳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干部蒋爱军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1日,蒋爱军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壶西大桥西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6月,蒋爱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荔浦市通报3起公职人员和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荔浦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伍世生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27日晚,伍世生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国道321线480公里处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8月,伍世生受到记过处分。
荔浦市自来水公司党员罗国联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2月8日凌晨,罗国联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荔浦市荔城镇中园桥南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罗国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荔浦市荔城镇退休党员韦为华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6日晚,韦为华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荔浦市荔城镇中园桥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韦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宁市马山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潘佳君酒后驾车问题。2019年1月23日,潘佳君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马山县白山镇新兴大道金伦大道新兴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马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潘佳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政协马山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蓝云川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5月5日,蓝云川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国道210线3267公里821米处时,被正在执勤的马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蓝云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马山县古寨瑶族乡人民政府原四级主任科员蒙闯醉酒驾车问题。2020年12月16日,蒙闯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至马山县白山镇金伦大道马山汽车总站门前时,被正在执勤的马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属醉酒驾车。审判机关依法对其判决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蒙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百色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百色市公安局百东分局原民警黄聪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14日22时13分许,黄聪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出右江区富邦广场锦绣路一侧停车场出口时,碰撞门禁杆,造成车辆及门禁杆损坏后驶离现场,22时21分许,车辆碰撞锦绣路龙景幼儿园门前路段的道路中央隔离花圃,22时24分,在经二路明月餐厅门前路段车辆追尾被害人黄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22时28分,其驾车行驶至东合大桥中段时碰撞中心隔离护栏,分别造成车辆及门禁杆、隔离花圃、车辆、隔离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鉴定,黄聪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9.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11日,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黄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2021年5月8日,黄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百色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晶纯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11日20时许,黄晶纯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右江区那毕大桥路口至江滨一路路口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当场吹气检测酒精含量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当场未能提供二轮摩托车的行驶证。2020年11月19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黄晶纯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12日,黄晶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河池市东兰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
东兰镇达文村村委副主任韦儒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23日,韦儒广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东兰县电影院往东兰县交警队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韦儒广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2月,韦儒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兰县花神丝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晔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26日,李晔飞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东兰县东兰镇同拉村往东兰县城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李晔飞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李晔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兰县林业局绿兰林场直属林站职工吴卫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10日,吴卫平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从东兰县隘洞镇往东兰县伦界村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吴卫平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吴卫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宾市武宣县通报2起公职人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武宣县中学教师黄育淇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4月10日,黄育淇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至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鞍山路马鞍山球馆前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黄育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7月,黄育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武宣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胡华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1月25日,胡华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武宣县S304省道220公里200米处,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胡华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6月25日,胡华受到撤职处分。(武宣县纪委监委)
崇左市天等县通报2起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天等县驮堪乡贤民小学校长李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12月9日21时40分左右,李某某喝酒后驾驶自家小轿车从县人民医院往天等县天等镇丽川社区的黑桥小区方向行驶,在行至县道506线64公里500米处被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规定对李某某处以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22日,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等县进结镇茴利教学点教师农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5月14日21时11分,农某某喝酒后驾驶自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天等县城往进结镇方向行驶,在行至县道506线64公里500米处被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规定对农某某处以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12分,2021年3月,农某某受到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面临纪律法律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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