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教务科
- 编辑:教务科
- 发布时间:2023-05-05
桂医教〔2022〕19号
为落实《桂林医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我校专项教学改革和特定课程的具体要求及相关工作量的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教学改革
(一)“三三三”制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1.具体要求
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将课程总学时按3个三分之一的原则进行重新安排(即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线下传统教学,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指导性自主学习,三分之一时间采用PBL、CBL、TBL、Sandwich、翻转课堂、对分课堂等现代教学方式方法授课),对整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讲授方法、考核评价等进行整体设计,制定具体详实的改革方案,并配套相应的数字课程资源、网络考试题库等。
2.工作量认定
改革的1/3部分折合成标准课时后×3,其他2/3部分学时按原办法计算。该教学模式连续实施三个教学周期后,从第四个教学周期开始,改革的1/3部分课时不再按3倍计算。
(二)教改新案例编写或新实施方案设计
1.具体要求
(1)PBL新案例编写
在充分理解PBL教学理念、原理和操作流程的前提下,将课堂组织、教学案例、教学考评三部分有机结合,通过PBL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平台,培养学生临床思维、团队协作等综合能力。
PBL案例应具有真实性、适度的复杂性和学习目标的多元性,应充分利用PBL案例整合多维信息,以问题为学习的兴趣点,吸引并引导学生开展学习和讨论,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主动探讨问题本质及与问题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点,归纳总结问题的最终答案;
案例应注重融入人文和社会等因素;
案例须包含但不限于基本信息、案例摘要、教学目标、教学安排(含分幕设计、回馈总结等)、参考学习资源等内容;
案例须包含师评、学生自评和互评三类评估量表,作为学生学习效果评价依据。
(2)教改新实施方案设计
应是对计划实施的课堂教学改革的整体设计,主要采用PBL、CBL、TBL、Sandwich、翻转课堂、对分课堂等2种及以上多元化组合式教学方法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活动。
2.工作量认定
(1)每个新案例(或新方案)25学时,由课程团队自行分配工作量。
(2)PBL(CBL/TBL等教学方法改革)授课按理论课类别系数,即K3为1。
(三)指导性学习
1.具体要求
指导性学习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教学活动的规划和设计,可采用社会实践、网络测试、自学、翻转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学生利用课堂之外的时间完成带教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带教老师主要起到任务布置、学习情况督查的作用。
2.工作量认定
按教学实际实施(理论/实验/实践)计算工作量。
(四)组织与管理
以上专项教学改革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系、部)在开课前一学期(每年1月和7月)提交实施方案或相关材料至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未交方案或审核未通过自行开展的教学改革,其相应工作量不予认可。
二、特定课程
(一)双语教学课程
1.开设双语教学课程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备在我校担任教师的资格;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课程的教学工作;
(3)具备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流畅地运用外语进行授课及交流;
(4)具备达到双语教学课程基本要求的能力。
2.双语教学课程的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中除使用普通话以外,60%以上的时间使用另一种通用外国语;
(2)须使用经二级学院(系)教材选用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外文教材或外文讲义进行教学;
(3)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制定外文教学大纲;
(4)编印词汇手册、注释手册等,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
(5)实施双语教学过程中,重要定理、概念以及关键词等使用外文进行课件制作或板书;
(6)适量布置外文作业或者用外文命题考试。
3.只限在我校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的非外语类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教学课程不在双语教学课程之列。
4.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系)初审,汇总后于开课前一学期(每年6月和12月)向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统一考核,考核通过的课程的课程性质系数适用《桂林医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K1值。
(二)新开课程
在往届各层次专业学生中未开设过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系、部)于开课前一学期(每年1月和7月)提交申请至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国教院)进行审核认定,通过认定的课程第一学年的课程性质系数适用《桂林医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K1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