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实践科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3-03-06
桂医教〔2022〕70号
评教评学工作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评教是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主体地位的体现,是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是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措施。教师评学,是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加强学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教学改进,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有重要作用。为深入全面了解临床实践教学教师教学水平和临床见习/实习生学习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健全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充分发挥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临床实践教学工作,切实提高临床实践教学质量,特修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1.学生评教:学生在了解临床实践带教教师真实带教情况的基础之上对带教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客观评价。
2.教师评学:教师在了解学生实际学习状况基础之上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二)科学分析原则:
1.学生评教:学生根据带教教师的工作表现,科学分析带教教师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教师评学:教师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科学分析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二、实施办法
(一)学生评教
1.评价主体:全体临床见习/实习生。
2.评价对象:承担临床实践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3.评价方式:学生根据带教教师日常表现的综合情况对评测指标每一项进行打分。
4.评价内容:学生从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实施及效果等方面对带教教师的工作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桂林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学生评教表》。
(二)教师评学
1.评价主体:承担临床实践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2.评价对象:全体临床见习/实习生。
3.评价方式:教师根据所带学生日常表现的综合情况对评测指标每一项进行评分。
4.评价内容:带教教师从学生职业素养、学习过程及效果等方面对其所带学生的学风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并对改进学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桂林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教师评学表》。
三、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临床实践教学评教评学活动,由教务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应认真组织全体见习/实习生和带教教师学习评教评学文件,严肃客观地做好评教评学工作,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教务处负责对评教评学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及时以书面形式将结果反馈至各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和见习/实习生;
(四)各临床实践教学基地根据教务处的书面反馈,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改进临床实践教学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撰写整改报告;
(五)每次临床实践教学评教评学工作结束后,各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应根据教务处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反馈会,向带教教师反馈学生评教情况和意见,帮助带教教师端正教风,消除教学障碍,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向学生反馈教师评学情况和意见,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消除学习障碍,提高学习质量。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桂林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学生评教表
2.桂林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教师评学表
桂林医学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