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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 作者:教务处
  • 编辑: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2-06-28

各直属部门、二级学院(系、部)、教学医院:

根据《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方案》(桂医教〔20222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第一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评报告提纲组成

根据教育部《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以下简称《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提纲包括宗旨与结果、教育计划、学业成绩考核、学生、教师、教育资源、教育评价、科学研究、管理与行政、持续改进10个一级指标,40个二级指标及160个相应问题,主要围绕办学宗旨、医学教育治理架构、师资队伍、生源、教学过程与结果、资源投入与质量保障、改革与发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二、撰写要求

(一)研读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标

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仔细研究《标准》各项指标,充分理解和领会认证标准要求(含基本标准、发展标准和注释)。

(二)撰写自评报告

各部门根据分工完成第一轮自评报告撰写。对照认证标准要求认真总结本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描述临床医学类专业办学的现状、不足及改进思路,挖掘特色和亮点,对现状进行客观描述。

(三)支撑材料

梳理和收集各项指标相应支撑材料,完善支撑材料目录。

(四)自查整改

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建设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三、工作要求

(一)自评报告统稿

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负责本一级指标的统稿,二级指标牵头部门负责本级指标的统稿,每个问题由排名第一的负责部门统稿。请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自行根据学校时间截点做好本级指标任务布置工作。

(二)支撑材料收集

除要求必须提供的支撑材料外,各指标撰写部门还应尽量挖掘有价值的其他支撑材料,每项支撑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序号+材料名称”,如“1-1 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由一级指标牵头部门统一梳理后提交。

(三)高度重视,强化落实

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开展专业认证工作,撰写自评报告。认证办将定期对认证相关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工作督导,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请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于826日前将整理好的附件(含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发教务科邮箱:jxgl@glmc.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廖老师,电话:589695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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