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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职业技能评价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作者:王欣编辑:王欣

桂林医学院职业技能评价中心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公告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为方便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报考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将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公告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及收费:如下表

序号

认定项目

收费标准(元/次)

备注

1

健康管理师(三级)

292


2

健康管理师(二级)

532


3

健康管理师(一级)

672


4

公共营养师(四级)

247


5

公共营养师(三级)

292


6

公共营养师(二级)

532


7

公共营养师(一级)

672


8

保健刮痧师(五级)

237


9

保健刮痧师(四级)

287


10

保健刮痧师(三级)

342


11

养老护理员(五级)

237


12

养老护理员(四级)

287


13

养老护理员(三级)

342


14

养老护理员(二级)

602


15

养老护理员(一级)

752


16

育婴员(五级)

237


17

育婴员(四级)

287


18

育婴员(三级)

342


19

保育员(五级)

237


20

保育员(四级)

287


21

保育员(三级)

342


22

保健按摩师(五级)

237


23

保健按摩师(四级)

287


24

保健按摩师(三级)

342


25

保健按摩师(二级)

602


26

保健按摩师(一级)

752


27

足部按摩师(五级)

237


28

足部按摩师(四级)

287


29

足部按摩师(三级)

342


30

反射疗法师(五级)

237


31

反射疗法师(四级)

287


32

反射疗法师(三级)

342


33

反射疗法师(二级)

602


34

脊柱按摩师(五级)

237


35

脊柱按摩师(四级)

287


36

脊柱按摩师(三级)

342


37

脊柱按摩师(二级)

602


39

医疗护理员(五级)

237


40

医疗护理员(四级)

287


41

医疗护理员(三级)

342


42

医疗护理员(二级)

602


43

医疗护理员(一级)

752


注:收费标准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 制定;如有最新收费标准则依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 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 2 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三、报名资料:

考生参照报考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交材料如下:

1.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2.原件: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见附件)、学信网验证报告;

3.电子资料:电子版白底证件照、电话号码。

四、资料递交地址:

报考资料可以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递交至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桂林医学院东城校区职业技能评价办公室。

五、联系人:

王欣:  13977397096

黄有源:15678337092

六、考试时间:

1.个人报名:每年3月、5月、7月、9月、11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安排考试,如不满30人则自动延期至下一期进行考试。

2.集体报名:报名单位需提前15天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备齐送至桂林医学院职业技能评价中心,考生资料初步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后进行安排考试。

七、监督/投诉电话:0773-8989005

八、其他材料: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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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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