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组织好本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和自治区配套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可通过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单位提名。自治区教育厅具备提名资格,我校原则上提交材料统一由教育厅提名优秀项目参与评比。
(二)请拟推荐项目的单位组织本单位团队和个人认真研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和附件中的《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严格按照各项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项目的申报、遴选和提名工作,提名项目公示工作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拟推荐项目的各项目完成人须遵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对提名工作的具体要求,承诺遵守科研诚信和评审工作纪律,所申报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材料造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各部门和项目完成团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接收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要保证积极调查处理。
二、提名和报送材料要求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采取网络提名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填报。
各二级单位请于2022年4月15日至5月20日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提名号和校验码请联系科技处获取。
(二)报送纸质材料。
各单位须于2022年5月10日前向科技处报送提名材料,由科技处对提名材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提名材料应包含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2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须线装);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2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须线装)。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73-5302269。
附件:1.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
2.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
3.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 通知(教技〔2019〕3号)
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 目)
5.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 目)
6.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 名)
7.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手册
8. 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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