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接科技厅通知(详见附件1,网址: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7579294.shtml),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号)要求,持续完善我区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服务体系,及时掌握全区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基本概况,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将各级财政资金购置、符合条件的大型仪器加入自治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条件
(一)必须参与调查对象
我校拥有的科学仪器同时符合“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以下4项条件:
1.设备价格:单台或成套(含配套附件或软件)原价格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资金来源: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财政资金购置。
3.主要用途: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
4.受限情况:非涉密,且无特殊规定限制。
(二)自愿参与调查对象
拥有未使用政府财政资金购置的、单台或成套(含配套附件或软件)原价格为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含配套附件或软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
特别说明:
1.单台套原价格50万元(不含)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不在调查范围。
2.科研仪器设备分类,参照国家管理平台分为: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及其他仪器等15类。
二、工作要求
对我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学仪器:
1.请登录广西大仪平台(https://www.gxyq.cn)上完成各项信息填报工作。
对原已入网的仪器相关信息有变化的进行更新;对已不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仪器和单位,可填报退网申请(附件4),办理退网。
管理单位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可联系科技处获取。
2.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增、已建固定资产台账、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符合条件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在广西大仪平台进行填报。
3.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22日前在广西大仪平台完成网上数据填报,学校科技处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并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2020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资源调查报告》,于2021年1月26日前盖章寄送至自治区大仪办。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指定专人分别负责调查数据的上报和审核,以保障资源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由自治区大仪办(设在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负责调查工作的系统完善与维护、业务培训、咨询与服务、专业审查、现场抽查、专项复核、调查结果报送等工作。
(二)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承办单位将采取专业审查、现场抽查和专项复核等方式核查相关数据,对重点单位、原值较高的大型科研仪器信息等进行重点核查,防止数据出现错漏。
(三)加强调查对象的诚信监管。对必须参与调查对象无故不参加调查,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管理单位,进行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限制申请财政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限期内申报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时不得安排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预算。
(四)加强入网仪器的共享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仪器设备纳入广西大仪网统一管理,并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五)提供专项业务咨询服务。请各单位联络员加入桂医大型仪器管理考核工作QQ群(号码:626711073),便于进行业务咨询。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1〕2号)
4.已入网广西大型科研仪器退网申请表
6.广西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调查核心字段信息表
科技处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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