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作者:张江华     来源: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投标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揭示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一)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16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

(二)项目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一)《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见附件1),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二)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三)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四)本次投标须按照《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不加附件。

五、投标方式与时间要求

(一)本次重大项目实行系统申报,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1月5日至1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并经社科处申报通过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并在系统完成定稿投标书上传。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该申报系统本次投标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六、其他事项

关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专项项目申报,请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1. 序号为94、95、96、97、100、101、104等7个选题采用线下申报,凡是申报这7个选题的课题组须准备8份投标书于2023年1月12日前提交至科技处。

2.上述选题以外的其他选题均为线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投标书。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张江华,13687733257。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科技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