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第十届树兰医学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树兰医学奖章程》、《树兰医学奖章程实施细则》的规定,树兰医学奖的评选对象是在医药卫生领域中取得原始性突破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证实科学有效的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地区)杰出科技人才。本届树兰医学奖评选获奖名额不超过15人,其中树兰医学奖不超过3人,树兰医学青年奖不超过12人。
树兰基金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号召,自2021年起,树兰医学奖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人才的奖励力度,明确规定每年树兰医学奖获奖名额中,有关中医药领域的获奖名额不得少于3人,其中树兰医学奖不少于1人,树兰医学青年奖不超过2名。
根据基金评选办法、树兰医学奖(含树兰医学青年奖)试行限额择优提名,请符合条件的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按照《树兰医学奖章程》、《树兰医学奖章程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做好提名工作。为组织好本次评奖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名人与被提名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提名人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基金理事会顾问、理事长、常务理事;
2、中国工程院院士(医药卫生学部);
3、中国科学院院士(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
4、国家级医学学(协)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及有关专科分会主任委员;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6、往届树兰医学奖(含青年奖)获奖者。
(二)被提名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研究成果属原始创新,具有重大突破性进展,对人类健康和发展有杰出贡献;
2、推进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在国际学界享有重大影响力;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二、提名工作的组织
(一)请我校符合条件的提名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专业领域,提名树兰医学奖和树兰医学青年奖各1人,并通知被提名人下载《树兰医学奖提名书》或《树兰医学青年奖提名书》并完整填写;
(二)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被提名人,及时联系可能的提名专家,及时下载《树兰医学奖提名书》或《树兰医学青年奖提名书》并完整填写;
(三)树兰医学奖被提名人须得到3位以上(含3人)提名人的提名,树兰医学青年奖被提名人须得到1位以上(含1人)提名人的提名.
(四)请各被提名人于2023年5月29日17:00之前将提名书原件(公章位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一式二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报送至临桂校区明德楼科技处305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lmc.edu.cn。科技处将统一向树兰基金秘书处报送参评材料,逾期不予统一报送,后果自负。
(五)树兰基金秘书处在对纸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将发送含有效账号的确认邮件,被提名人登录树兰基金网站(www.shulanfund.org)在线填写提名书。
(六)其他相关信息及奖励申报流程与要点请点击查阅https://www.shulanfund.org/news_info.php?417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 杨彦 0773-5302269
树兰基金秘书处 梁建忠 徐骁 0571-87231858
附件:1、树兰医学奖章程
2、树兰医学奖章程实施细则
3、树兰医学奖提名书
4、树兰医学青年奖提名书
5、树兰医学奖填写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
科技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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