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认定和评价采取线上填报方式,请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于10月31日前完成线上填报,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请提前2-3个工作日做好填报准备。
二、申请认定的材料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待认定公示后再行提交):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申报汇总表、申报核准表(表格请提供Excel版本)。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命名为:“2024年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三、申请评价的材料为电子版: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评价汇总表、评价核准表(表格请提供xcel版本)。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命名为:“2024年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材料”。
四、所有申报认定或评价的材料请于2024年10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4283493@qq.com,科技处将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推荐上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刘海萍,联系电话:3662902。
附件: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通知
科技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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