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27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8年(含)至2022年立项尚未结题的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详见附件4)。
二、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复印件(一式2份)。
2.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一式2份)。
3.结题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课题成果发表时,须标明“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字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如涉及团队成员变更,需同时提交变更说明(一式2份)。
4.2023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一式2份)。
5.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
(二)报送程序
各项目负责人按材料要求先提交学校科技处审核确认,再由科技处统一报送。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结题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科技处307室,联系人:张江华,13687733257,邮箱:1013818483@qq.com。
三、结题鉴定
验收合格的项目,自治区教育厅将颁发结题证书(直接邮寄给课题负责人);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剽窃行为和弄虚作假者以及学术质量低劣者,将撤销其立项课题、追回划拨经费并在全区高校范围内通报。
科技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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