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无
- 编辑:唐侃
- 发布时间:2023-02-01
一、招生对象及学员要求
1、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2、以提高临床技术为目标的医疗机构在职人员,相关要求如下:
(1)临床医技人员:具有执业医师等上岗专业资格证,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主治医师以上的进修生优先录用;
(2)护理人员:护理学专业毕业,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3、须经所在机构推荐同意,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进修申请。
二、进修申请流程
1、医院常年接受进修申请,医师类别每年3月、7月集中安排,护理类别每年3月、7月、10月集中安排。
2、下载并填写《进修申请鉴定表》(附件1),按要求打印,选送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医务科或护理部提交申请,并进行现场审核,民营诊所尚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不能现场提交申请,请选送单位审核个人资料原件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本院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报到时需持相关原件备审。
3、医院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根据进修申请人员学历、职称和选派单位等因素择优录取,发放《进修录取通知》。
4、进修生持《进修录取通知》、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来我院报到。
三、进修期限及费用
1、各进修科目的期限及费用见附件2。
2、进修生收到《进修录取通知》后,于报到前将全部进修费一次性汇入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统一账户,汇款单上备注“申请者姓名+进修费”。因任何原因中途终止进修,缴纳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单位名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澳洲花园支行
账号:4505 0163 5413 0000 0155
3、进修期间不得变更进修科目,不得随意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进修时长不满六个月(护理除外)或提前终止进修,不予发放结业证。
四、进修人员须知
1、进修申请材料仅一次有效。进修人员接到我院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内持相关材料来院报到。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进修生不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无夜班进修人员不发放补贴。
3、进修期间无探亲假、年假、婚假、产假。
4、进修生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和科室安排,进修期满,须进行考核,合格者给予发放进修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获得结业证书者,不延长进修期限。
五、联系方式
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务科刘老师,护理部韦老师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
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95010(医务科)
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医务科、护理部
2023年2月1日
附件1进修申请、鉴定表
附件2进修科目、期限及费用
附件3报到、注册流程
附件4来院进修人员承诺书
附件5结业、离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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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 进修科目、期限及费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报到、注册流程.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来院进修人员承诺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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