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事项通知
(一)体检人选
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附件1、2)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地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
地址: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我校东城校区附属口腔医院楼4-6楼,电话0773-2826632;
体检表交表时限:2021年03月12日中午12:30前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类型为公务员套餐。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出复检申请。
(五)不按时交体检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不予录用。
(六)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处理。
(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注意事项
具体体检注意事项请查看《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体检须知》(附件3)。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3-5895882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5日
版权所有:桂林医学院人事处、人才办